標包名稱:
上海電信金融大客戶部年斷卡反欺詐項目
標包內容說明:
比選公告 本次比選項目為上海電信金融大客戶部年斷卡反欺詐項目,比選編號:--,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融大客戶部,比選代理機構為上海信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務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項目概況:上海電信金融大客戶部年斷卡反欺詐項目 .比選內容:上海電信金融大客戶部年斷卡反欺詐項目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系統集成服務】” 及相關規則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后在“通知-系統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劃分分包。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含稅價)。最高參選限價為.萬元(含稅價)。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分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資質要求:/。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參選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選后向比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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