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比選公告 廣州地鐵集團運營事業總部七號線二期航標維保項目(-年)進行公開比選,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業主單位: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號萬勝廣場塔 二、項目名稱:廣州地鐵七號線二期航標維保項目(-年) 三、實施地點:七號線二期 四、項目概況: 對航標基礎、燈器、電源、反光膜等部件以及航標通視條件進行定期檢查,對航標部件進行例行保養,形成記錄和階段報告提交業主和航道主管部門。主要工作內容及工作量詳見比選文件。 五、承包方式:總價包干+單價包干 六、主要工作量 七號線二期航標維護共涉及個過江段(崗瀝海、長洲瀝、黃埔水道),共座管線標,分別為:大學城南-深井區間座管線標,長洲-洪圣沙區間座管線標,洪圣沙-裕豐圍區間座管線標。 注:具體的工作量詳見本項目的公開比選文件。業主所提供的工程數量等參數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勘測為準,響應單位要承擔使用這些參數的所有風險。 七、項目比選控制價:.元。 八、響應人資格合格條件: .響應人參加比選的意思表達清楚,響應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響應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響應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報名。 .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響應,以下載響應文件截止時(月日)在 “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為準(失信主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等)。 .響應人具有自年月日至響應登記截止時間止承接過質量合格的航標設施新建安裝或航標設施維修或日常維護內容的項目業績經驗。(已完成的需提供合同、驗收報告或業主評價,未完成的需提供合同及業主評價) .響應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響應申請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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