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龍安工業區消防環保及應急指揮中心綜合樓項目配電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大灣(福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海達路號二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龍安工業區消防環保及應急指揮中心綜合樓項目配電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標的一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采購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數量 品目號預算 允許 進口 采購包 預算 采購包 最高限價 磋商 保證金 - 龍安工業區消防環保及應急指揮中心綜合樓項目配電工程 (項) 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執行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進口產品:不適用本項目;節能產品:不適用本項目;環境標志產品:不適用本項目;信息安全產品:不適用本項目;信用記錄:()供應商針對“信用信息查詢結果”可自主提供證明材料,未提供該證明材料的不視為響應無效。()查詢結果的審查:①由磋商小組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并打印供應商信用記錄(以下簡稱:“磋商小組的查詢結果”)。②因上述網站原因導致磋商小組無法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的(磋商小組應將通過上述網站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時的原始頁面打印后隨磋商文件一并存檔),視為查詢結果未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的信息。③若此項規定與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項規定為準。④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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