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國際招標代理機構選聘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華倫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供應商在線服務”(://.../)獲取招標文件,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廣州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國際招標代理機構選聘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項目投資額:. 億元(最終投資以審批部門批復為準),其中申請亞投行貸款億美元(最終以貸款協議簽訂的為準),其余使用國內資金。 采購需求: 品目號 品目名稱 采購標的 數量(單位)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品目預算(元) 最高限價(元) 其他服務 廣州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國際招標代理機構選聘 (項) 詳見第二章 / / 詳細要求請參閱“采購需求”。 本項目工作時間(服務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由發出招標代理中標通知書之日起至項目結束。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如供應商為分支機構,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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