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綜合執法中心違法建筑項目拆除及清渣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伍家崗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上傳加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綜合執法中心違法建筑項目拆除及清渣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總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詳見各單項控制價表 .工程概況:拆除宜昌市伍家鄉轄區內的違章建筑、亂搭亂建、廣告牌、山體亂搭亂建、違規設置地鎖、施工圍擋等拆除及清運。(詳見第三章項目采購需求內容及服務內容清單) .工程地點: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轄區內 .采購范圍:采購需求范圍內的所有內容。(詳見采購需求清單)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服務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服務安全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杜絕重大安全事故。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本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供應商必須以獨立供應商身份參與磋商。 三、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執行: 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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