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美術樓、中軸廣場文化宣傳提升項目(項目編號:)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概況: 廣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美術樓、中軸廣場文化宣傳提升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沿江中路號江灣新城座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提交申請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廣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美術樓、中軸廣場文化宣傳提升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如有):,.元 品目名稱: 其他服務 采購需求: .采購項目內容: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購人需求》。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月內完成。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參加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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