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縣人民廣場項目(一期)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莒南縣人民廣場項目(一期)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建設單位為莒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建單位為莒南縣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上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總承包單位。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莒南縣人民廣場(一期)項目,總建筑面積約萬平方米,其中綠化面積約萬平方米,廣場鋪裝及小品約萬平方米;共分為南北兩個區,北區約萬平方米,南區約萬平方米。主要施工內容為廣場鋪裝、園林綠化、水景及噴泉、地雕、景亭、文化長廊、公廁及管理用房、異形花池、雕塑小品、景石及其安裝配套工程等內容。總投資金額為.萬元。
.建設地點:莒南縣北二路與文博路交匯處東南。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計劃工期:設計周期:日歷天(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施工總周期:總日歷工期日歷天。
.招標范圍:本項目包含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全部內容。
()設計招標范圍:包括規劃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后續配合服務并提交設計成果(包括效果圖及施工圖)等;
()采購招標范圍:包括項目范圍內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供貨和安裝調試;
()施工招標范圍:包括圖紙范圍內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支持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等,即本項目結束后須確保整個項目達到使用要求。
.質量要求:()設計質量:符合現行的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并經招標人同意認可后進行圖審,施工圖審查要求合格。
()材料、設備質量:符合現行有效的國家及行業合格標準。
()工程質量:施工達到綠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標準。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并具備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資質、財務、經驗、人員能力。
()設計資質:同時具備以下兩項資質,①城鄉規劃編制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②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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