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集美安置房消防維保工程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廈門市思明區天湖路號建東大廈樓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集美安置房消防維保工程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項目名稱 數量 主要技術要求 預算 (控制價) 維保服務期 服務地點 一 集美安置房消防維保工程 項 詳見第三章招標內容及要求 .萬元/年(.萬元/年)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采購人指定地點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投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投標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投標人代表身份證有效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投標人代表若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應同時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二)參加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或者在參加采購活動前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已屆滿)。注:“重大違法記錄”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例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受到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或者存在行賄犯罪記錄,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以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聯合體成員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的,視同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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