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北車輛段調車線燈塔新設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北車輛段調車線燈塔新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承包人,現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招標條件 本項目上海局集團公司杭州北車輛段調車線燈塔新設項目已通過【上鐵計統函〔〕號】、審批單審批,資金已落實。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北車輛段負責本項目建設計劃實施,具備招標條件。 .項目概況及要求 .項目地點:杭州北車輛段(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喬司街道-號) .項目內容:杭州北車輛段喬司道交接線線路延長工程中需新設一座燈塔,配套鋪設電力管線 . 項目承接形式: ()本項目采用包工包料的發包形式,在招標范圍內由于中標人漏算、多算、錯算等均不得增減。項目實施期間因招標人提出的設計變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減,以招標方的委派第三方審價單位出具的報告為準。 ()本項目由中標人總承包,不得轉包。一旦發現轉包,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向中標人索賠中標價%的違約金。 ()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管理人員、施工機具、必須到位,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中標人應提前提出書面報告,并經過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工期: 本項目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全部完成,投標單位須合理組織勞力,按照實際工效進行響應。項目開始實施日期以招標人簽發的開工報告為準;中標人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經招標人組織驗收,以通過竣工驗收的竣工報告簽收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因中標人原因導致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歷天,中標人須按中標價的千分之一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同時根據招標方內部流程,對中標單位后續競標活動的信譽分進項相應的扣減。 投標人資質條件及要求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企業資質,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須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須具備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投標人自遞交《投標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內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績(米及以上鐵路燈塔遷移或新建項目),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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