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鎮污水處理建設項目-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泰市城鎮污水處理建設項目-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監理已由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為新泰市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技術資料準備完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新泰市城區。 .建設規模:濱湖路(明珠路以北米-青龍路)、東良社區周邊、鋼材市場路(青龍路-磁博鐵路)、開拓路、新甫路(順河東路-龍池路)、一廠與城南污水廠連通管、重興路(青龍路東約米-明珠路)及西周河污水干管工程。其中西周河污水干管工程北起規劃杏山西路,南至柴汶河北,設計污水管長米,污水檢查井座,截留井座,砼路面拆除與恢復㎡等全部施工內容的監理,詳見施工工程量清單。 .監理周期:自工程開工之日至竣工驗收合格,施工工期為日歷天。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內全部內容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含相關服務),執行“三控制”(質量、投資、進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協調”(協調業主和承包商關系)的原則;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或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山東省外企業須通過省一體化平臺驗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投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師資格或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道路與橋梁專業),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省建設廳《山東省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標準》(魯建發[]號文)等規定,跨市(地)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本市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得超過三個(含三個),但需提供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意見,投標方為有效。 根據《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發改法規〔〕號)和《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魯發改公管〔〕號)及《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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