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名稱:深汕特別合作區年度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二、采購項目需求(一)項目概況: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號)等文件精神,積極推行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確保區法制審核工作高質量開展,全面提升合法性審查的質量和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現擬采購區級年度法律顧問服務,選擇委托家優秀服務單位承擔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二)項目技術要求.服務內容(范圍):擔任合作區及采購人常年法律顧問,服從采購人的調配和安排。按照服務內容的不同分為包、包和包。三個包的共同服務內容如下: ()按照采購人及區領導的要求,參加相關會議,為會議議題提供法律意見; ()根據采購人的統籌安排,為區領導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參與領導干部法治教育培訓工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就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對其職能部門問詢的答復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采購人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參與處理涉及管委會或采購人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協助審查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參與重大項目的談判及合同簽訂等工作; ()負責收集、整理黨工委、管委會及其職能部門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及相關資料,并提供評價、分析意見或建議; ()根據采購人的要求,每年進行法律方面業務培訓不少于次。協助開展法治宣傳,解答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難問題;()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法律服務。包、包和包除上述工作內容外,還需另外承擔: 包:協助開展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工作,協助開展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包:協助提升合作區各單位法律顧問服務質量。 包:協助開展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及常規清理工作,承擔區黨政辦內部法律服務工作。.服務要求:()服務團隊提供的法律服務如涉及重大投融資事項、重大資產處置、股票發行與上市、立法項目、法治創新、金融創新、社會管理創新等需要律師全過程參與、提供全面法律意見,且工作量大、情況復雜、難度較大、投入時間精力多的,服務周期相對較長,責任較為重大的事項,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為專項法律服務,不計入常規法律顧問的日常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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