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 采購方式:直接采購 預算金額(元):. 需求詳情: 五臺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 服務周期:天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已在本系統注冊的供應商。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由供應商自行提供承諾說明,加蓋公章); 三、凡對本次采購提出疑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單位:塔河縣人民檢察院 聯系人:馬楠 聯系電話: 聯系座機:- 四、參與項目 查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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