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新野縣新甸鋪鎮新北村等個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新野縣新甸鋪鎮新北村等個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需求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個標段; ()采購內容:本次招標選取投資人;通過法定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引入有經驗和具有資金實力的投資人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投資、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項目全過程實施工作;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質量合格標準,滿足采購人需求; ()服務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為年(包含建設期及運營期)。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為年(包含建設期及運營期)。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執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扶持中小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須具有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記錄(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財務狀況:申請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提供年度-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準,企業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年份開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無需提供財務報告,僅提供單位財務報表即可; .投資能力:投標人須具備本項目投資相適應的投資能力,能保障項目按期竣工交付,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若承諾不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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