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局集團公司大連站-年行包裝卸業務外包(框架協議)(四次)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
.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沈陽局集團公司大連站-年行包裝卸業務外包(框架協議)(四次)采購人為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連站,采購項目資金來自運營維修,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采購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采購業務外包的名稱、類別、工作量、交工驗收地點、包件劃分等詳見本公告附件。
.執行的技術標準:無
.鐵路專用設備執行的相關文件、規定:沈鐵客〔〕號&;沈陽局集團公司關于印發《行包、高鐵快運運輸管理辦法》的通知&;(見附件)
.相關檢驗檢測報告:無
.維保條款:無
.售后服務及要求:無
.其他需具體明確的技術要求:
)具體業務:行李車行包裝卸、搬運作業及其他附屬作業(其它附屬作業為職場衛生清掃、工具備品管理等與行包裝卸作業相關的附屬作業,采購人無需向中標方支付費用)。
)數量:年大連站裝卸作業量預計為萬件,需要裝卸工人,兩班制(干小時休小時,具體作業時間以裝卸時限為主),每班人(其中人兼任牽引車司機)。合同簽訂前,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繳納證明。
)中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工作質量完成工作,造成貨物損失、濕損、污染等后果的,應獨立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上述原因導致訴訟的,中標方應獨立承擔訴訟責任;中標方應負責賠償因上述原因給鐵路造成的損失。
)中標方在裝卸作業中發生的機械、行車、人身傷亡(含第三者)事故及其它事故、服務質量問題等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應由中標方承擔,并賠償經濟損失。中標方作業人員在上下班途中產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中標方承擔責任,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上述原因導致訴訟的,由中標方承擔訴訟責任。
)由于中標方責任造成行包未及時裝車、卸車或造成列車晚點等問題時,采購人有權按當批行包裝卸作業結算費用的倍向中標方收取罰款,并要求中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物滯留及其它經濟損失。
)由于中標方未及時向作業人員足額支付工資,未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各種保險,采購人有權要求中標方及時補發工資、全額補交保險,并有權解除合同。由中標方向其作業人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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