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站陽光房及劉廟站房屋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 一、()采購條件(自行采購) 濟局-聊城車務段現就定陶站陽光房及劉廟站房屋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采購項目進行采購。本項目采購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 二、采購內容 定陶站陽光房及劉廟站房屋維修改造工程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公告附件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經營范圍滿足工程實施能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近一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應無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結算時提供具有抵扣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近一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應無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 .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以往工程項目中,車站反響差,工程驗收第一次未通過的企業,視為不具備承擔項目實施能力的企業. . 年至年,企業無在聊城車務段工程項目中標后放棄中標資格的行為。 .投標人的自然人股東、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不屬于濟南局集團公司機關部門及招標人的一般工作人員,未聘任濟南局集團公司機關部門及招標人的一般工作人員擔任高級職務、業務代表。評標時,發現投標人違反前述資格要求和承諾的,應取消其投標資格。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簽訂書面合同前,發現中標人違反前述資格要求和承諾的,應取消其中標資格。 .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中投標,年至年在投標過程中違反該項規定的不得參加投標。 注:各采購人可根據需要按包件分別確定報價人資格; 四、采購文件獲取 ()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從購買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從年月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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