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關于新余市救助管理站采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項目(項目編號:-)的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年月日 點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采購條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采購預算(人民幣)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余購 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萬 項 .元 詳見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制,中小企業只需提供《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函》即可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在投標(響應)文件中無需再提供財務狀況報告或資信證明、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以及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等相關證明材料,評審環節結束后,檢查驗證擬中標(成交)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并查詢其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報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經調查核實為供應商虛假承諾的,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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