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荔灣教育發展基金教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項目-東沙小學增班改造競爭性磋商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通過郵件發送以下投標登記資料到采購代理機構郵箱:@.,招標代理機構審核無誤并收取競爭性磋商文件費用后售賣電子版競爭性磋商文件等相關資料。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荔灣教育發展基金教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項目-東沙小學增班改造競爭性磋商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項目內容
服務期限
預算金額
東沙小學增班改造配套設施部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
¥.元
東沙小學增班改造多媒體教學平臺部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
¥.元
合計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執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的規定。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度財務報表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或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具備履行合同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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