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文件的相關要求,為做好年瑜伽活動服務工作,根據《昆明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昆明市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年版)&;的通知》(昆財綜〔〕號)文件精神,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阿拉街道辦事處擬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年瑜伽活動服務項目,編制購買服務計劃如下:
一、項目名稱
阿拉街道辦事處年瑜伽活動(目錄代碼:,目錄名稱:群眾文化活動服務)
二、購買主體
單位名稱: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阿拉街道辦事處
三、購買主體單位性質
行政機關
四、項目概況
(一)本項目主要工作內容:向轄區居民傳播系統、科學的瑜伽文化,提供相應約課管理系統及活動器械,計劃于年月至月在轄區內招募轄區居民開展瑜伽活動,每周個場次,共計個場次。
(二)本項目實施目的和意義:為豐富轄區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轄區居民健康素養和生活品質,讓轄區居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專業的瑜伽活動,提高轄區居民的健康和幸福指數,營造和諧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圍。
五、預算資金
(一)項目金額:.萬元。
(二)資金來源:上級下撥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專項經費。
六、承接標準
依法登記成立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依法登記設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專業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競爭前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
.參與人員能接受相關保密審查。
七、目標要求
(一)服務方需按照簽訂服務協議內容,協助做好本次瑜伽活動工作;
(二)服務方在開展工作中,需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未經甲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關信息(法律規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務方在開展工作中,不得影響本次瑜伽活動正常工作的開展。
八、購買方式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年版)的通知》(云政辦函〔〕號)文件規定,集中采購以外且單項或批量金額在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由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阿拉街道辦事處單位按照內控、財務制度執行。
九、資金支付方式
按照簽訂購買服務協議內容支付服務費用。
十、公示期
自本計劃批準之日起個工作日(年月日到月日)。
十一、響應方式
凡有意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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