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中:五、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及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至時分(北京時間).地點:山東勝任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臨沭縣會展中心樓會議室)六、磋商時間及地點.日期: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地點:山東勝任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臨沭縣會展中心樓會議室)現變更為:五、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及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至時分(北京時間).地點:山東勝任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臨沭縣會展中心樓會議室)六、磋商時間及地點.日期: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地點:山東勝任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臨沭縣會展中心樓會議室)其它內容不變,特此說明。本項目聯系人:程工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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