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標包文件:本比選項目為年興安縣界首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化建設項目,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項目概況:就年興安縣界首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化建設項目所需的相關設備及服務進行采購。
.采購內容:采購興安縣界首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化建設項目所需設備及服務,包括糧情檢測系統設備、智能監控系統設備、安裝調試服務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 及相關規則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外部門戶(://.../-/)“消息通知”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無。
.分包劃分情況:不劃分。
.本項目采購預算為元(含稅);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限價為元(含稅),參選人報價不得超過最高參選限價,否則其參選被否決。
.本項目設中選人:名。
.服務期:自項目通過實際使用方和比選人的驗收之日起年。
.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 內交付。
.服務地點:廣西桂林業主指定地點。
.中選人數量:本項目將各確定名中選人,并簽訂合同,若出現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選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選條件的,采購人可重新采購或根據中選候選人的排名次序遞補確定中選人。
、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比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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