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團公司福州車站食堂業務外包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南鐵福站招[]號 . 招標條件 招標人為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福州車站,資金來自業主自籌,資金已落實。本次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福州車站食堂業務外包項目。 項目地點:福州站(晉安區)、福州南站(倉山區)。 項目規模:承擔福州站(晉安區)、福州南站(倉山區)職工食堂業務。 .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福州車站食堂(含福州站、福州南站食堂)業務外包(包工包料),提供全年一日三餐堂食及配送餐的供應,詳見招標文件。 服務期:++(合同一年一簽,中標單位第一年服務滿意度符合福州車站相關要求后,續簽第二年合同,合同最高簽訂不超過三年。)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單位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餐飲服務公司(個體工商戶除外),持有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營業執照必須滿五年以上,并能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投標單位需財務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無資不抵債現象(提供-年度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聲明(須提供承諾書),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 投標單位需有符合本企業依法納稅和社會保險費的完稅證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單位具備豐富的食堂管理經驗,年以來具有政府機構、大型企事業單位餐飲服務業績(提供不少于兩家非營利單位經營餐飲服務證明)。 .投標單位近兩年內(年-年)在經營中未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無任何的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記錄并出具承諾書。 .投標單位擬投入的餐飲從業人員有衛生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等頒發的相關資格證書,派駐人員的身體狀況必須符合餐飲服務健康體檢的要求,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包括從業人員與餐飲服務公司的用工合同)。 .投標單位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年-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不良行為記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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