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基礎[]號、民航華東函[]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福州長樂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機場工程弱電工程(一標段)施工 .招標范圍:根據標人提供的標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及清單編制說明,承擔福州長樂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機場工程弱電工程(一標段)施工任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內容:航站樓、 航站樓等區域弱電系統工程,系統主要有綜合布線系統、時鐘系統、公共廣播系統等,具體以招標文件、補充答疑文件、施工綜合說明及技術要求、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清單編制說明等內容為準。 .建設地點:福州長樂國際機場。 .總工期: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年月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或發包人發出的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其中開工后個日歷天內完成航站樓弱電工程施工。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項目范圍內的施工工程存在用地報批、現場狀況管線遷改及空管、油料等部門配合(設計與工程實施未同步跟進)、福州長樂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其他各工程施工進度等現場條件因素需分段提供施工工作面、分段施工、不能連續施工產生工期延長等制約因素,投標人在投標時已充分考慮此部分因素,并無條件配合開展工程施工,且不因此要求追加任何費用。 .質量標準:符合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驗收標準且合格,一次性通過竣工驗收和民航驗收。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滿足如下要求: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的法人組織或非法人組織;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投標人至少完成過項機場等級級及以上國內民用運輸機場民航專業弱電系統工程施工業績(業績必須包含航站樓的民航專業弱電系統工程施工內容,否則不予認可),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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