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昕,身份證號碼: 經查,你在南通市崇川區星光域花園幢室南側及北側違法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于年月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蘇通崇鐘城執罰決〔〕號),對你作出限于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七日內自行拆除南通市崇川區星光域花園幢室南側及北側的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因其他法定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蘇通崇鐘城執罰決〔〕號),你可聯系下方電話或至下方地點獲取處罰決定書,如不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十日視為送達。自送達之日起七日內自行拆除南通市崇川區星光域花園幢室南側及北側的違法建設。 如不服上述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由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南通市崇川區鐘秀街道辦事處 年月日 聯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區鐘秀中路號鐘秀街道辦事處二樓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聯系電話:-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