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宜采計備【】號
、項目名稱:臨港大道(天螺寺路-田家河污水處理廠)市政工程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完成施工圖范圍內的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路基排水)、管線綜合、道路照明、綠化工程等內容以及完成施工內容相配套的工期、質量、安全、造價及現場、資料的管理和檔案移交直至綜合驗收交付使用過程的所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部分面向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
、符合條件的聯合體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單獨投標時,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做廢標處理。()大型企業單獨投標時,應當提供分包意向協議,約定中小微企業分包合同份額應達到合同總金額%,并出具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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