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普寧市高埔中學食堂及教師周轉房周邊地埕硬底化和排污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普寧市流沙大道西號北側普寧市食品工業總公司辦公樓西起第二間至第七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普寧市高埔中學食堂及教師周轉房周邊地埕硬底化和排污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內容
數量
完工期
最高限價
普寧市高埔中學食堂及教師周轉房周邊地埕硬底化和排污工程
項
合同簽訂后天內完成
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天內完成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或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新成立的單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財報;(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聲明函;(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個月內任意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 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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