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閩侯縣應急管理局防汛救災應急物資采購項目(二次招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州市晉安區王莊街道福新中路號和聲工商大廈(時代國際廣場)樓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閩侯縣應急管理局防汛救災應急物資采購項目(二次招標)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附表:采購標的一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合同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允許 進口
數量
品目號預算
合同包預算
投標保證金
-
閩侯縣應急管理局防汛救災應急物資采購項目
否
項
元
元
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簽訂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否則投標無效。投標人須滿足下述①-③任一條款的規定,并提供相應材料:①投標人須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工信部聯企業[]號》)規定,并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同時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填寫要求: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聲明函具體格式詳見本文件第七章,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如實填寫聲明函,所屬行業應與前述規定的行業一致,并明確填寫投標人的具體企業類型(即投標人應根據《工信部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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