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廣州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實施效果評估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州市越秀區(qū)站南路號之一室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獲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廣州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實施效果評估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元
采購需求:確定一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廣州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實施效果評估。
(一)標的的名稱
廣州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實施效果評估
(二)數量
項
(三)項目屬性
服務
(四)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根據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支持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的通知》(財建〔〕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工作的通知》(交辦規(guī)劃〔〕號)等相關文件中對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的要求,從績效完成概況、總體推進情況、工作成效和問題、評價結論及改進措施等方面,對廣州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年度實施效果評估,并按要求編制自評價報告。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應商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提交自評價報告初稿,在交通運輸部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時間內提交自評價報告終稿,并將最終成果送達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合格的響應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其他未列明行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授權,依據《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以聯合體形式參與響應,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響應。
()如為聯合體響應,則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本項目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聯合體各方應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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