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武漢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其“武漢港白滸山港區化工新城作業區公共碼頭項目等級提升航道、海事專題研究”組織競爭性磋商活動,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磋商。 一、項目背景:為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響應《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推動武漢北湖產業生態新城實現戰略轉型,武漢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在北湖產業生態新城投資建設大型物流項目向國家申請新開發銀行貸款資金。年月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布了《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我國利用新開發銀行-年備選項目規劃的通知》(發改外資〔〕號),明確長江中游(武漢)智慧物流樞紐項目成功入選新開發銀行貸款項目,貸款額度為.億美元。 本項目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貸款性質,是武漢市首次獲批的新開發銀行貸款項目,也是武漢市迄今單筆額度最大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國際國內影響力大、示范性強。項目的獲批是國家對武漢市疫后重振給予的重大支持,同時在備選規劃中將其列入“新型城鎮化與老工業基礎轉型升級建設”類別,也是推動青山區在“十四五”期間產業轉型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了保障港口岸線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交通運輸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需要使用港口岸線的建設項目,應取得海事、航道部門關于建設項目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與航道有關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就建設項目對航道通航條件的影響作出評價,并報送有審核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航道管理機構審核。未進行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或者經審核部門審核認為建設項目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負責建設項目審批或者核準的部門不予批準、核準,建設單位不得建設。《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建設與航道有關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按照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編制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 二、項目編號:-- 三、項目名稱:武漢港白滸山港區化工新城作業區公共碼頭項目等級提升航道、海事專題研究 三、采購內容:武漢港白滸山港區化工新城作業區公共碼頭項目等級提升航道、海事專題研究,具體內容詳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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