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采集與智能處理系統(第二次)招標公告
我部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資金已全部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 數據采集與智能處理系統(第二次)
二、項目編號: --
三、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
名稱
規格
型號
技術要求
計量
單位
數量
交貨
時間
交貨
地點
備注
數據采集設備
定制類
具備多種數據的采集能力(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
套
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交付
上海地區采購方指定地點
分項不設置最高限
數據樣本庫設備
具備數據樣本構建、打標及管理功能,(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
臺
高性能推理及深度學習設備
采用國產高性能推理芯片,支持多種實時處理算法,(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
套
說明:
.投標供應商應當對所投包內所有產品和數量進行唯一報價,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 投標報價應包含所有設備的貨款、標準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包裝、安裝、調試、培訓、保修、運輸以及人員和設備保險等費用和稅金。在系統應用時出現的任何遺漏,均由供應商免費提供。
.投標供應商應當保證所投產品為全新且未使用過的產品。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不接受 ;
.最高限價: .萬元 ;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場經營地址或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產型企業,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或相互占股等關聯關系的不同非國有銷售型企業,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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