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學鼓樓校區配餐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半道路號麓嶺花園幢商業福建君信招標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學鼓樓校區配餐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項目名稱
簡要技術要求
服務 期限
預算價(元)
投標保證金(元)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學配餐服務
投標人的經營范圍必須獲得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具備有效期內食品經營許可證,服務標準應符合國家和省市行業相關的標準及有關規定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招標內容及要求。
年,合同年簽
餐標為每人每餐元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年簽。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供貨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投標人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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