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清遠市清城區鳳翔大道號鳳城酈都北區二幢層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為了規范采購人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工作,確保食材安全和衛生,擬對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
、本項目配送地點分為三處,即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機關(地址:清城區沿江中路號),每天約人次用早午兩餐;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洲心稅務分局(地址:清遠市清城松崗松濤開發區區、號樓-層),每天約人次用早午兩餐;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地址:清城區濱江路富華大廈座樓),每天約人次用早午兩餐。如有加班,則按實際加班人數增加加班餐。
、本項目兩年預算合計萬元,每年預算萬元,分為兩個采購包,通過公開招標確定家食堂食材配送公司簽訂合同。
、采購包兩年預算萬元,每年預算萬元:負責配送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機關;采購包兩年預算費用萬元,每年預算萬元:負責配送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洲心稅務分局和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清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具體配送數量以實際發生的數量為準,采購人不承諾在入圍有效期內授予入圍單位實際采購品類,也不承諾在入圍有效期內的實際采購數量。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采用“+”合同簽訂模式,第一年合同簽訂期限為一年,采購人根據中標人的服務質量及采購人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則續簽服務合同,續約服務期最長不超過年,續約內容及金額與原合同要求應一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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