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河北高速集團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瀝青混合料生產廠家(委托加工)供應商入圍項目 資格要求:供應商應依法設立并滿足如下要求: ()資質要求: 供應商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持有有效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以及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材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加工生產和供貨能力。 ()財務要求:供應商需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或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 ()業績要求:供應商近一年內(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瀝青混合料業績不低于萬元,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信譽要求:供應商在過去一年中(年月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供應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項目合同被解除。 ()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無。 ()其他要求:①供應商在申請標段包含片區內建有瀝青拌合站,需提供該拌合站的環境評價報告、排污許可證。②供應商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入圍片區。③本次項目只接受生產廠家。④如有質量問題或未能滿足供貨需求的將及時清退出庫。 采購項目編號: 采購聯系電話: 信息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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