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體外除顫監護儀(第三次)談判邀請書-()-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重慶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體外除顫監護儀(第三次)談判邀請書-()-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包號/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技術要求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預算 (萬元) 交貨時間 交貨 地點 體外除顫監護儀 / 詳見談判文件中第六章 臺 合同簽訂后日 重慶市 說明 .供應商須對所投包內所有產品和數量進行唯一報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報價應當包括所有貨物供應、運輸、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售后服務、備品備件和伴隨服務等價格。 .供應商必須保證所投產品為全新、未使用過的產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日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業法人資格(有行業特殊情況的銀行、保險、電力、電信等法人分支機構,會計師、律師等非法人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法人除外);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專業技術能力、質量保證體系和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地;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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