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贛深高鐵(和平段)臨時用地后期管護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河源市規劃區內緯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邊泰和水岸公館棟商鋪號一層(河源市粵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贛深高鐵(和平段)臨時用地后期管護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內用戶需求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供應商須為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劃分標準的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注:中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見響應文件格式)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響應文件格式)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或年的年度財務狀況報表,若投標人新注冊的,則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個月內以來任意個月依法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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