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公共機構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項目有償使用權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興寧市公共機構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項目有償使用權已經批準建設,項目實施機構為興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源為資本金和銀行貸款,招標人為興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通過公開招標,擇優確定本項目的有償使用者。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興寧市公共機構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項目有償使用權 .項目實施機構及招標人:項目實施機構及招標人為興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授權的有償使用范圍:項目有償使用范圍為興寧市公共機構內擬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個車位,預計建設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包括個快充樁及個慢充樁(以最終設計為準)。有償使用權涉及資產由項目實施機構提供給有償使用者使用,待資產交付后,經有償使用者確認后,雙方簽署交接清單確認交接資產。 在本項目有償使用范圍內,項目實施機構授予有償使用者對合作區域的經營權系獨家的、排他的權利。除非依照有償使用協議約定提前終止的,項目實施機構承諾不擅自收回經營權、不減少經營權的內容、不再將經營權授予任何第三方。 .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擬對興寧市公共機構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項目的有償使用權進行招標,本項目公共資源有償使用者的項目初步建設方案為擬在興寧全市范圍內建設個充電車位,座充電樁(于停車泊位上建設),以及配置相應的變壓設備、充電站集群監控管理系統、消防設備及電站配套設施等,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雙槍直流充電樁個,覆蓋個充電車位;新建單槍直流充電樁個,覆蓋個充電車位;新建單槍直流充電樁個,覆蓋個充電車位,新建單槍交流充電樁個,覆蓋個充電車位。有償使用權價格最終以有償使用者中標價格為準,具體實施模式、年限、回報機制等以經確認的實施方案為準。 本項目的總投資為萬元,其中:有償使用權費萬元。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行業、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的相應工程驗收規范(相關規范如有新版,則按新版執行)一次性竣工驗收合格。 、項目實施模式、有償使用年限、項目回報機制和有償使用權價格 .本項目采用有償使用模式,利用政府可控制的充電樁建設站點,通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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