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太倉途易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天鏡湖途易藍酒店籌開物資(餐飲運營物資)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太倉分中心高新區公共資源系統中下載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時 分(北京時間)前上傳電子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天鏡湖途易藍酒店籌開物資(餐飲運營物資) 、預算金額: 人民幣叁佰貳拾貳萬肆仟肆佰肆拾伍元捌角零分(¥.) 、最高限價:同預算金額(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無效) 、采購需求:餐飲運營物資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要求分批供貨,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一般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其他組織、自然人及成立未滿一年的法人應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基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半年(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本項目拒絕以下申請人: 、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得參加投標(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除外)。 、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號)、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的規定,采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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