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經開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改造設計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宿州經開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改造設計項目(采購標的)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宿州經開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改造設計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整體項目分為兩個階段,一階段圍繞園區安全風險等級提升,二階段根據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申報文件相關內容進行方案設計。確保方案滿足安全風險等級級評分中關于信息化相關的要求,滿足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申報和項目驗收的要求。具體詳見第三章 貨物服務要求/項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個日歷日內完成《宿州經開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項目設計方案》方案和預算的編制并通過建設單位組織的專家評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因本項目技術要求較復雜,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國”(://...)、“信用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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