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縣伏龍小學年秋季-年春季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 招標代理機構競選公告 岳池縣伏龍小學校(以下簡稱“采購人”)因工作需要,擬針對我單位“岳池縣伏龍小學年秋季-年春季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公開選取一家招標代理機構并委托其對本項目進行招標代理,茲邀請符合本次競選要求的代理機構參加競選。 一、項目概況 .項目業主:岳池縣伏龍小學校 .項目名稱:岳池縣伏龍小學年秋季-年春季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 .招標代理服務費:招標代理費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計價格﹝﹞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號)等文件規定收取。 .服務范圍:本項目招標代理所有工作。 .招標代理工作內容: ()協助項目業主完善招標項目參數并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項目業主要求完成需求論證; ()依法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 ()依法邀請供應商(發布公告); ()依法發售采購文件; ()提供合規的評標室及所有相關設施設備,依法組織項目開標、評審活動; ()依法對開標、評審活動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 ()依法向中標(成交)供應商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依法發布采購結果公告; ()依法審核政府采購合同是否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發現有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的,應當及時告知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簽訂; ()依法及時組織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對政府采購合同進行編號及送備案部門備案; ()負責采購文件技術參數部分以外的詢問和質疑(投訴)答復; ()做好整個采購過程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對采購項目相關的所有文件(檔)資料的存檔及匯編裝訂; ()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在招投標過程中一切違法事項由代理公司承擔。 二、資格要求 .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擁有不少于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供應商須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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