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交易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響應。 一、 項目名稱:廣州交易所集團有限公司年廣州國資國企與高校院所協同發展大會會務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四、 采購內容:確定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會務服務。 五、 項目最高限價:¥,.元(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依據《響應承諾函》及依據供應商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掃描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還須提供加蓋總公司公章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二)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據《響應承諾函》);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依據《響應承諾函》); (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據《響應承諾函》); (五)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依據《響應承諾函》); (六) 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格式見《企業經營情況聲明》) (七)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供應商須提供《信用記錄承諾函》附“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截圖并打印頁面加蓋公章。(格式見《信用記錄承諾函》)。 (八) 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附“中國政府采購網”的記錄查詢結果截圖并打印頁面加蓋公章。格式見《信用記錄承諾函》) (九) 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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