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示文藝創作成果、探討群文工作、普及文藝知識和培養文藝人才,指導轄區群眾開展文藝工作,懷柔區文化館繼續開展《懷柔文藝》內部資料編輯發行(不含印刷)工作,現向社會征集有相關經驗的單位策劃實施此項目。
一、項目基本信息
(一)項目名稱:《懷柔文藝》內部資料編輯發行
(二)實施單位:懷柔區文化館
(三)實施時間:年月-月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五)預算金額: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元整(¥元)
(六)項目內容及要求:
按照文化導航、群文論壇、文化資訊、非遺傳承、文化人物、知識廣角、歌曲拾珍、影像畫廊、我身邊的創城故事等余欄目做好圖文編輯、文本校對及排版設計工作,做好資料全年期,每期冊,共冊的郵寄發行工作,開展主題征稿和讀者交流活動,做好刊號年審和稿酬統計發放等與此項目相關工作。
二、征集企業范圍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相關資質和獨立完成項目的能力,本項目不得分包或轉包。
(三)具有良好企業信譽度。申請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須具有近幾年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項規定的工作經驗。
三、遞交材料內容及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承諾函;
(二)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詳細策劃實施方案;
(五)本項目預算明細;
(六)近幾年相關業績證明材料(類似項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復印件);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注:有意向的單位需提供膠裝成冊文件份,所提供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封裝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紙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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