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軌道工程智能建造實訓基地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粵招優采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_.)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軌道工程智能建造實訓基地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軌道工程智能建造實訓基地
、標的數量:項
、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采購內容:軌道工程智能建造實訓基地采購,詳見《第二部分 采購需求書》;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 日歷天日內;
()本項目不分包組,投標人應對所有的標的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本項目采購標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 日歷天日內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須全部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注冊商標(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依據《中小企業聲明函》或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承接方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如供應商為分支機構,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提供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投標截止日前個月內任意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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