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競爭性磋商
遼寧堯舜禹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郵區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擬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郵區中心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編號:)以公開競爭性磋商方式對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進行采購,現邀請合格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并參與競爭性磋商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郵區中心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服務項目
、采購編號:
、項目概述: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郵區中心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服務項目,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采購內容: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郵區中心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服務項目,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注:()供應商須以“包”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磋商,并以“包”為單位提供響應文件。
()本項目/包最高限價為萬元,供應商響應報價如高于最高限價,其響應將被否決。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二)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三)投標人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四)近三年以來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
(五)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六)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包次投標。
(七)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八)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檢測資質,測試機構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及試驗結論。
、采購文件的獲取方式:
凡有意參加響應者,請于年....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