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院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就我院級新生警用水壺(含水壺套)比選中標供應商項目進行校內比選采購,歡迎符合以下條件的各潛在供應商前來參加比選,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河南警察學院級新生警用水壺(含水壺套)比選中標供應商項目
.比選范圍:
(1)本項目預算金額元/套,新生約人(據實結算),共計約元,潛在供應商(參選人)以采購預算價進行比選并供貨,潛在供應商(參選人)的報價不得低于或高于采購人發布的采購預算價,否則其比選按無效標處理;
()由采購人提供樣品,潛在供應商(比選申請人)報名期間須查看樣品,各供應商在查看采購人提供的樣品時應全面觀察,可拍照留存以便全方位了解樣品,因供應商未查看采購人樣品或查看不仔細造成的后果,供應商自行承擔。中標供應商的樣品由采購方留存,作為中標供應商供貨后驗收的依據。
()重點考察潛在供應商(參選人)的比選方案,以此確定中標供應商;中標單位在規定時間及地點以中標價向新生出售,具體供貨數量以實際發放數量為準。
.比選編號:豫警院比選采購--號
.交貨期:原則上月日前,具體交貨時間根據招生工作安排,由采購人提前通知;
.潛在供應商(參選人)遞交比選文件時須提供樣品一套。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供應商(參選人)須知:
.供應商(比選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日以來(繳納稅款或社保的所屬時期)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的憑證(可以是稅局出具的稅收和社保的完稅證明,也可以是銀行出具的稅收和社保的繳款憑證),依法免稅或可以不繳納社保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供應商(參選人)承諾:
.供應商(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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