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南上海體育中心項目財務監理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南上海體育中心項目財務監理服務 預算編號:- 預算金額(元):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最高限價(元):包-.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南上海體育中心項目財務監理服務 數量: 預算金額(元):.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財務(投資)監理服務。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后至獲得竣工財務決算批復之日為止 本項目(是)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扶持福利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等。本項目不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資質,并獲準在本市合法開展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若供應商以分所名義參加投標的,應當取得總所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總所和分所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聯合體響應除外);()本項目允許聯合體響應。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參加采購活動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聯合體應當以造價咨詢單位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供應商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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