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條件 鄭州新鄭機場南區綜合體項目專項法律服務采購項目現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就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鄭州新鄭機場南區綜合體項目專項法律服務采購項目 .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鄭州新鄭機場南區綜合體項目(以下簡稱“南區項目”)位于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新鄭國際機場迎賓大道號候機樓東西兩側,本項目涉及個區域宗土地,共占地.萬㎡。區域內現狀設施總量.萬㎡,包括辦公樓,酒店加液站,變電站和塔臺等諸多老舊設施,面臨設施拆除翻新,地塊重新規劃和臨街形象提升等問題。 采購人擬與第三方投資人合作,對南工作區進行重新規劃、臨街形象提升,南區項目實施涉及投資人的選擇與磋商、項目建設實施、項目運營及監管等多項內容。目前,南區項目已完成前期定位策劃,即將進入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階段。 為加強南區項目合規管理及風險防控,保障南區項目各項活動依法規范進行,避免法律風險,現需聘請專業律師基于南區項目為采購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制建設、法律事務培訓等工作。 .服務期限:服務期限開始之日為法律服務合同簽訂之日,結束之日為南區項目一期工程具備開工條件(施工許可證辦理完成)之日,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個月。 .服務預算及最高限價:人民幣萬元(不含稅)。 .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供應商須具有司法廳(局)頒發的執業許可證; .供應商擬派本項目主辦律師須具有律師執業證書和自年月日以來為企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業績經驗;(提供項目主辦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和項目主辦律師業績合同及年來供應商為其繳納的任何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 .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目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查封、扣押、凍結或破產狀態;沒有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或暫停狀態;供應商自年月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不存在重大違法記錄行為;沒有發生串標或嚴重違約問題,未被列入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且在禁入期(提供承諾函); .供應商與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含所屬企業)存在以下關系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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