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寶安區低值可回收物集中收運處理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寶安區低值可回收物集中收運處理服務
、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
、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相關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相關內容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投標人需為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的規定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監獄企業聲明函》,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原件備查;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或分所)則須提供分公司(或分所)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或總所)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或總所)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或總所)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或總所)與分公司(或分所)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如為個體工商戶參與投標的需注明經營者信息;
()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掛靠,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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