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中心血站設備(大容量低溫離心機)(二次)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編號:()/--- 項目概況 長春市中心血站設備(大容量低溫離心機)(二次)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長春市中心血站設備(大容量低溫離心機)(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大容量低溫離心機臺。 、合同履行期限:簽定合同后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具備所提供產品生產或經營能力,能夠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的能力; ()供應商如為制造商須具備《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 ()供應商如為代理商須具備《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產品具備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或《醫療器械備案憑證》(適用于按醫療器械管理的設備); .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證明材料; .信譽要求:()供應商須符合財政部(財庫【】號)要求,供應商需提供通過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對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供應商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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