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龍海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服務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漳州市龍海區榜山鎮錦龍小區幢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龍海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包保證金金額(元):. 序號 標的名稱 數量 標的金額 (元) 計量單位 所屬行業 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龍海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服務項目 批 其他未列明行業 否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進口產品:不適用 節能產品:不適用 環境標志產品:不適用 環境標志產品:否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 采購包:【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面向的企業規模:中小企業 預留形式:【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預留比例:%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采購包:資格審查要求概況 評審點具體描述本采購包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采購包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不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業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①供應商應認真對照工信部聯企業[]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統字〔〕號《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提供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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