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因公電子護照機房設備改造項目等級保護復測和因公電子護照系統升級改造及網絡遷移項目測試測評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號號樓四層室(福州永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因公電子護照機房設備改造項目等級保護復測和因公電子護照系統升級改造及網絡遷移項目測試測評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品目號
服務名稱
數量
主要服務內容
預算金額(元)
磋商保證金(元)
-
因公電子護照機房設備改造 項目等級保護復測
項
詳見第三章 《磋商內容及要求》
.
-
因公電子護照系統升級改造及網絡遷移項目測試測評
項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合格的報告提交止。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明細 描述投標函 單位負責人授權書 、供應商(自然人除外):若供應商代表為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本授權書;若供應商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應在此項下提交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可不填寫本授權書。、響應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權書(若有)應為原件。※競爭性磋商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規定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供應商是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則提供工商部門注冊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應商是....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