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區公園及道路綠地提升工程(城區道路綠化復綠更新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年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區公園及道路綠地提升工程(城區道路綠化復綠更新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區公園及道路綠地提升工程(城區道路綠化復綠更新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元。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擬對豐樂大道、南譙路、龍蟠大道等道路兩側和清流公園、兒童公園、蓮心湖等公園內林下空間黃土裸露部分進行復綠、城區主次干道踩踏的綠化帶進行綠化種植恢復;行道樹缺株補植,殘樹及小、老樹更新。完善城區園林景觀效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不高于個日歷天完工。供應商自報的承諾工期為考核標準。因供應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推遲一天,按合同價款(扣除暫估價和暫列金)萬分之二處以違約金。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號)規定執行。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前三年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應商被稅收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⑥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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